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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是否构成婚姻诈骗?

 07-22 10:59  悬赏 35  发布者:小髻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徐汇区 回答:(10)
男方上海人,女方福建人。婚前没有经过财产鉴定。
婚前男方给女方在福建购置一套房产,价值约60W人民币。房产证上是双方的名字。婚前女方住在男方上海的房子里,与男方父母同住,婚后亦然。
女方没有工作,也没有工作意愿,婚后只工作过一个月,因无故缺席一周被辞退,家庭开支、女方经常性的奢侈购物、学车等费用均由男方承担。
结婚一年,期间回福建3、4次,每次一月之久,最近一次从福建回来提出离婚。
女方在婚后也不愿尽妻子本分,经常拒绝与男方行夫妻之事,夫妻之间没有孩子。

请问:可否定女方有婚姻诈骗的事实?男方没有离婚意愿,如果打官司分财产,男方的胜算有多少?
问题补充:
笔者最新得到的消息称:婚前购置的那套房子,房产证上只有男方的名字,女方后携男方身份证去补办自己名字,由于不是本人,所以名字写在了“备注”栏里,男方直到最近才知晓。这套房产是不是就能不算女方的份额?结婚之后女方把男方婚前购置的笔记本电脑私自带回外地给自己家弟弟使用;在男方上夜班不在家的时候,经男方父母证实,女方经常夜不归宿。怀疑其有外遇。根据以上种种能否尽可能少的减少男方的经济损失?并要求女方赔付精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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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上海-徐汇区]
  • 李军律师
  • 电话:18917186208
  • 408255积分
回复时间:2011年07月23日 14时24分
不算婚姻诈骗。
离婚的话,要看是否有夫妻共同财产;有的话,离婚时,一方可以要求分割;若没有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则没有分割。
你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你处理。需要帮助,可以来电联系预约面谈。
追问:

婚前购置的那套房子,房产证上只有男方的名字,女方后携男方身份证去补办自己名字,由于不是本人,所以名字写在了“备注”栏里,男方直到最近才知晓。这套房产是不是就能不算女方的份额?结婚之后女方把男方婚前购置的笔记本电脑私自带回外地给自己家弟弟使用;在男方上夜班不在家的时候,经男方父母证实,女方经常夜不归宿。怀疑其有外遇。根据以上种种能否尽可能少的减少男方的经济损失?并要求女方赔付精神损失?

回答:

打官司,除了需要办案经验之外,更重要的事证据。
建议你委托律师处理,案件细节,律师会根据现有的证据进行分析判断,需要补充的话,会指导你搜集相关证据。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非常感谢您的回答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7-22 11:13
1、不能也不是诈骗。
2、不离婚就不能分割财产。
3、离婚诉讼,财产分割一般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均分。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应该是你的婚后工资等收入,而女方没有工资也没有收入。
4、“福建购置一套房产,价值约60W人民币”应该是你们夫妻二人婚前的共有财产,也应该均分。
回复时间: 2011-07-22 11:16
你好,按你所说不构成婚姻诈骗,如果是离婚的话,财产方面可能你会吃亏,欢迎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1-07-22 11:18
不构成诈骗,离婚时男方可尽量多争取财产。如有需要,欢迎电话详询
回复时间: 2011-07-22 11:25
不构成诈骗,可起诉离婚,不离婚无法分割财产,起诉离婚请求尽量多分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1-07-22 11:29
您好:
可以诉讼离婚  婚后取得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 但对于婚前男方给女方买的房子应该是共同共有
但女方未出资 分割时应该少分建议来电或当面咨询律师
回复时间: 2011-07-22 11:34
婚姻诈骗证据不足的,可以起诉离婚!详情可来电咨询,律师为你提供有效帮助和维权!
回复时间: 2011-07-22 11:41
很难认定为婚姻诈骗。男方不想离婚,可以坚决不同意离婚。
可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1-07-22 12:07
你好,
1、仅你的上述陈述不能认定为婚姻诈骗;
2、女方提出离婚,你即使不同意,法院最终也会判离;
3、你们结婚时间不长,如果离婚,鉴于女方的种种行为,你可以多分财产。
4、若需帮助,可以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1-07-22 17:01
不构成诈骗,可以起诉离婚,分割财产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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