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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上班期间,因个人原因意外受伤公司是否对此应付一定的责任

山西-太原 12-02 10:53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在上班期间,因个人原因意外受伤公司是否对此应付一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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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12-02 11:00
你好,   
    要区别是否属于工伤。属于工伤的,公司是应该承担责任的。工作期间在工作场所,为了工作受到的事故伤害都属于工伤。你说的因个人原因不会影响到工伤的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回复时间: 2015-12-02 11:26
不承担责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若你是因工作原因遭受伤害,才是工伤。
回复时间: 2015-12-02 12:17
不是工伤,公司就不承担责任,但是你有医疗期以及报销医疗费用
回复时间: 2015-12-02 18:42
构成工伤,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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