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陈晓云  毕丽荣  朱建宇  李波  
该问题已关闭

可以要求双倍赔偿吗?

上海 07-23 13:10  悬赏 10  发布者:hvC6080 回答:(6)
本人于03年进入一家公司工作,直到05年5月公司开始按照一年一签的方式与我签订合同,在08年1月1日,公司与我签订了为期3年的合同,合同到期时间为2010年1月1日,但是在2010年11月20日,公司就通知我,不再继续签订劳动合同,给予3个月的赔偿,本人要求公司从03年开始计算赔偿时间,但是公司拒绝,请问我这样要求合理吗?另外有朋友告诉我,这种情况可以要求双倍赔偿的,不知是否可行?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湖北-武汉]
  • 易明律师 VIP
  • 电话:13886168577
  • 14408积分
回复时间: 2011-07-24 16:14
如有需要,欢迎来电详询。
回复时间: 2011-07-23 13:21
1、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2倍的赔偿。
2、一年一签的劳动合同,公司应该在每一年终止合同时必须对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
3、公司给你的3个月的赔偿,没有法律依据。
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1-07-23 18:48
如有需要,欢迎来电详询。
回复时间: 2011-07-23 23:18
2008年之后有未签劳动合同事实的话,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合同到期的话,公司有权不续签,但需要支付你三个月工资的补偿金。
根据以上法律意见,再结合你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回复时间: 2011-07-23 23:30
如果解除日期是合同期满日期的,公司的行为是合法的,反之就是违法的,此时才可以要求支付二倍经济补偿金标准的赔偿金。
回复时间: 2011-07-24 16:58
公司有权不再续签劳动合同,但应当支付你3个月的经济补偿。若需更详细回答,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向我咨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北京朝阳区
北京朝阳区
四川成都
江苏无锡
北京西城区
广东深圳
广东深圳
黑龙江哈尔滨
最新回复律师
重庆 江北
人气:392938
湖南 长沙
人气:546077
辽宁 大连
人气:14243
河南 郑州
人气:531434
湖北 襄阳
人气:438869
北京 朝阳区
人气:23969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84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