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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彩礼

湖南-长沙 07-23 17:37  悬赏 0  发布者:fanpin……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和女方是今年1.25日办的婚礼,之前想她家支付定金20000,买了金货约12000元,今年5月下旬还给她买了个笔记本电脑约4000元,今天是7.23日,我在长沙工工作,她在深圳工作,我们处于两地分居的状态,请问这个如果离婚能要回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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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7-23 17:42
如果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或者虽然已经办理结婚登记但未同居,或者因为支付彩礼使你的生活变得困难,可以要求退回彩礼。
回复时间: 2011-07-23 17:45
如果你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还属于同居关系,对于你给的彩礼,金货等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可以起诉要求女方退还的。
回复时间: 2011-07-23 17:49
如果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可以要回彩礼;否则,只能是造成家庭困难的才可以要回部分财礼。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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