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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燃气管道铺设在住户内的安全隐患怎么维权

内蒙古-包头 12-03 18:05  悬赏 0  发布者:地球人mrl 给我留言  回答:(0)
我们分别是青山区迎宾小区58、59、61栋的一楼边户居民,煤气公司的燃气直径50mm的公共主管道通过家中厨房经客厅至家门又供给该楼房中单元所有住户商用天燃气,燃气铁管道屋内平铺有12米、管道接头有4个,存在非常大的安全隐患,后附5张室内照片。每栋楼房涉及这样危险隐患情况只有一楼东西两边户。该楼房1990年建设,入住时公共管道已铺设家里的,煤气公司在2006年利用原管道输送了商用天然气,其主要成分为甲烷(CH4),又叫瓦斯,就是煤矿瓦斯爆炸的主要气体。煤气有臭味容易察觉;而甲烷是无色无味的气体,人不容易察觉,需专业仪器测量,当浓度在自然空气中达5---16%时,平时房间内开灯开关或使用电器极易引发瓦斯爆炸。天然气比煤气的危险性更要大,并且天然气不怕冻,屋外铺设即安全又不影响冬季的正常使用,屋内铺设天然气管道相当安装了定时炸弹,若屋内管道锈蚀、地震晃动、地面下沉引发天然气管道泄漏问题,导致天然气爆炸事故及中毒窒息事故。
经查阅国家行业标准,国家《住宅设计规范》2011年做了修改,其中8.1.7条改为强制性规定:"下列设施不应布置在住宅套内,应设在共用空间内:1.公共功能的管道,包括给水总立管、消防立管、雨水立管、采暖(空调)供回水总立管和配电和弱电干线(管)等,布置在开敞式阳台的雨水立管除外"。公共功能的管道被禁止布置在住宅套内。而天然气属公共管道在我们起居室(厅)内环绕12米,属于严重违规。
查阅《城镇燃气设计规范》10.2.14燃气引入管敷设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燃气引入管不得敷设在卧室、卫生间、易燃或易爆品的仓库、有腐蚀性介质的房间、发电间、配电间、变电室、不使用燃气的空调机房、通风机房、计算机房、电缆沟、暖气沟、烟道和进风道、垃圾道等地方。2、住宅燃气引入管宜设在厨房、外走廊、与厨房相连的封闭阳台内(寒冷地区输送湿燃气时阳台应封闭)等便于检修的非居住房间内。当确有困难,可从楼梯间引入,但应采用金属管道和且引入管阀门宜设在室外。根据《城镇燃气设计规范》10.2.30燃气支管宜明设。燃气支管不宜穿过起居室(厅)。敷设在起居室(厅)、走道内的燃气管道不宜有接头。天然气公共主管道在我们本来很小的起居室(厅)内环绕了12米,同样属于严重违规。
为什么燃气公司一直推诿不解决呢?关键有以下几点:
1大家切记燃气公司为什么不肯移出去公共管道,是因为在屋内爆炸责任是业主使用不当,而屋外爆炸是燃气公司责任。                            
    2有证据证明然气公司架设然气管道的行为对业主享有的专有权利造成了侵害,导致业主财产遭受损失或贬损;该行为侵犯了大多数业主的公共利益。构成安全隐患,故要求然气公司拆除然气管道构成法律依据。                              
   3,燃气公司的回复是:“文中没有明显不允许铺设的严格字眼,燃气管道走室内和室外都是符合规范的”。但走室外是符合百姓的利益最大化,走室内是符合燃气公司的利益最大化,但为什么燃气公司为了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就一定要百姓承担风险呢?谁都知道燃气一旦泄露,在室外空气中扩散的快,燃气不易集聚,相对室内安全。而室内燃气泄露不易扩散,一旦集聚将出现不可预料的可怕后果。
    4 中单元没有燃气主管道就从个人家内铺设,完全是违规的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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