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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手机,复印机等回收,加以改造,翻新。对此可否进行行政取缔?

广东-广州 08-18 15:22  悬赏 0  发布者:kakuzh…… 给我留言  回答:(2)
如果针对生产环节,可以通过改造翻新品的质量问题,由质监局进行取缔。那么如果是销售环节,就要通过工商局进行取缔了。工商局是否有权利对其进行取缔?依据是什么?
问题补充:
是指涉嫌侵害商标权吗?但是上述产品都是正品,只不过是经过翻新,改造的二手品,无法认定其侵害商标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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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8-18 15:35
工商局取缔的原因是看可能涉嫌侵权。
回复时间: 2009-08-19 21:42
没有经过授权,构成侵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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