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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房子如何分配

江苏-扬州 07-25 15:02  悬赏 20  发布者:阿言 给我留言  回答:(2)
户口状况,公公是户主,我们夫妇2人以及刚出生5个月的宝宝,还有一个已经出嫁6年的姑子,共5个户口,去年结婚时候我什么都没有,只看中37岁的丈夫为人忠厚,10多年前公公婆婆已经不再劳作,我丈夫养家,之前他独立负担婆婆和奶奶的生病及去世费用,前年又负担公公的胃癌手术费用近10万,姑子没有负担过一分钱费用,所以直到去年我们才有经济基础结婚,现在面临拆迁,姑子要求分一套房子,公公不同意,她扬言要断绝父女关系,我们也很为难,我想咨询下,她是否有权利分得一套房子,按照法律途径她应该分得多少分额,我们夫妇及宝宝能分得多少分额,我公公是户主,他是否有权利自主分配,如果姑子坚持和老公平等分配,我是否有权利和她追讨之前3位老人所花费的医药费用的一半,以后她是否也有义务和我们共同负担老人,我们这里的习俗是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不需要负担父母,也没资格继承娘家财产,所以之前没有让她拿过一分钱回娘家来。现在她要求获得一套房子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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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7-25 15:19
按传统人情来说,你姑子就不应该回来讨房产。即没赡养老人又已出嫁。过去从来没有分给过闺女房产的。
但是涉及到法律,她是有继承权的。你公公不分给她,就表示她不可以继承你公公的了,但是可以继承你婆婆的。即房产的1/2,(婆婆的那份)按法律顺序继承。
她没有尽义务,可以少分。
回复时间: 2011-07-25 15:49
你姑姑属于法定继承人,有一定的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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