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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再婚前有两处房子,欠有外债,再婚两年中两人因钱和房子问题一直吵闹

湖北-襄阳 12-07 09:19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2)
老人再婚前有两处房子,欠有外债,再婚两年中两人因钱和房子问题一直吵闹,老人生病对方不予照顾起诉法院,病情严重撤诉,而后突然去世未有遗嘱。老人有两个女儿,如何分配遗产?请详细说明,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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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12-07 09:43
你好,房产作为婚前财产,由子女继承,但需要按照继承部分来偿还老人所欠债务;婚后财产由子女和再婚者继承,按照继承比例承担债务。
追问:

听有人说老人在世前婚前财产归是像您说的那样分配。老人去世后对方和子女共同继承他留下的那一部分遗产,

追问:

请问您法律上有这一说法吗?

回复时间: 2015-12-07 10:28
您好,老人的配偶和子女均有平等的继承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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