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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子在幼儿园意外摔伤,老师都不知道怎么摔的,晚上接孩子发现右腿伸不直

辽宁-沈阳 12-07 16:55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儿子在幼儿园意外摔伤,老师都不知道怎么摔的,晚上接孩子发现右腿伸不直,走路瘸,第二天去医院说是腿里有积液,在家休养一个星期走路正常,但是腿里还是有积液,之前在幼儿园交了保险,但是要和社区保险联合才能报销,我们社区保险忘交了,所以幼儿园的意外也不能报,请问,这个费用是不是应该幼儿园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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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辽宁-沈阳]
  • 董毅律师 VIP
  • 电话:13704034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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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12-08 18:11
可起诉园方要求赔偿,民事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方可在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的同时请求进行人身损害伤残鉴定,赔偿额以人身损害伤残鉴定结论为准,辽宁地区城镇户口的,10级伤残一般赔偿5.8万元伤残赔偿金,4000元左右的精神损害赔偿金,赔偿金按级别递增。如有需要请来电咨询或面谈。
回复时间: 2015-12-07 16:59
你好,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也就是说,十周岁内的未成年人,实行的是过错推定责任,超过十周岁的在校学生,学校承担一般过错责任。
如果是老师有过错,因为是职务行为,由学校承担责任;然后再由学校根据内部规定,对老师做出处分。
追问:

三岁孩子,孩子送去了他们就应该有责任,我交的200元意外险等于白交了,就因为社区保险没交,保险公司不给报,幼儿园是不是应该承担相应的费用

回复时间: 2015-12-07 17:25
你好,幼儿园有责任的
回复时间: 2015-12-07 18:59
你好,幼儿园有责任的
回复时间: 2015-12-07 19:51
幼儿园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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