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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在民事再审中处理原审不分割的房产剩余产权,该怎么办

河南-郑州 12-09 00:37  悬赏 0  发布者:星空妈妈 给我留言  回答:(2)
法院在民事再审中处理原审不分割的房产剩余产权,该怎么办
女方正在以共有权诉讼追要房产,法院在另案判男方给女方补偿2万元,消灭女方共有权合法吗。
2005年离婚诉讼中法院判决,分割房屋的80%的产权归男方, 男方给女方一半房价款,女方带女儿暂住两年,男方先给2万,等女方和孩子搬出后再付完。
判决后,女方不服一直申诉。2006年底,男方瞒着女方,以其俩名义办理该房取得全部产权,在房管局析产到男方一人名下后,过户他人,2008年女方才知情,提起诉讼,行政诉房管局析产违法。民事诉确认买卖无效,请求以共有权,居住权,优先购买该房。
行政一审判房管局违法,二审期间,女方对原离婚案申请再审,经省高院审查听证,裁定郑州中院再审。郑州中院将行政二审中止,民事再审将原审不分割的共有的剩余产权判决男方补偿女方2万元,消除女方共有权后,行政二审改判房管局不违法。行政案历时7年8次裁决,2014年终于纠正,终审判决房管局转移登记该房产行为违法。
女方向省高院申诉,民事再审处理原审不分割的产权违反程序,然而,省高院却作出女方没有共有权,转移房产不违法裁定,与民事再审认定女方共有权男方补偿的判决;行政判决认定,女方共有权房管局转移登记违法的判决相互矛盾。我该怎样争取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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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12-09 10:41
律师需要看材料。
回复时间: 2015-12-09 10:59
你好:第一、看你们离婚判决书的规定,判决书中关于房产归属有判决,一般情况下是房子归一方所有,给予另一方一定的财产,此时,该房子就属于一人所有,另一方就没有该房子的共有权了;第二、关于房子分割的判决裁定书比较多,需要看后才能具体详细的回答。如需法律帮助,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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