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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而且2013年曾经变更公司名称,我怎么能获得合理补偿

辽宁-沈阳 12-09 16:54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5)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而且2013年曾经变更公司名称,我怎么能获得合理补偿,已经工作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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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 [辽宁-沈阳]
  • 董毅律师 VIP
  • 电话:13704034821
  • 154155积分
回复时间: 2015-12-09 17:40
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工作年限乘以月平均工资乘以二经济赔偿,如果存在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情况或迟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情形,可要求更多赔偿,如有需要请来电咨询或面谈。
回复时间: 2015-12-09 16:57
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可来电咨询详谈,帮你研究个方案
回复时间: 2015-12-09 17:17
你好,如无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这是违法解除行为,你可主张28个月的赔偿金。
可与我联系,见面详谈你案。
回复时间: 2015-12-09 17:39
你好,【违法 解除 终止 双倍经济补偿金 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回复时间: 2015-12-09 18:45
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可来电咨询详谈,帮你研究个方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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