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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

山东-潍坊 07-28 17:59  悬赏 0  发布者:郝秀芹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与男方于2010.12,30登记结婚,男方付彩礼五万,一万买结婚用品,一万借给男方亲戚,剩三万是一张存款单,婚后5月16到期,到期后女方父母到银行转到女方名下,男方私自未经女方同意拿女方身份证,存款单于7月12转移到男方名下,这钱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现在女方提起离婚诉讼,因男方婚姻存续期间导致女方俩次流产,有家庭暴力行为,女方刚小产一星期便提起离婚诉讼,男方将收入财产全部转到自己名下,女方身无分文,男方想让女方净身岀户,女方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离婚能成功并分割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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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7-28 19:18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1-07-28 19:49
你好,建议及时保全男方名下银行存款,建议当面咨询律师,我诚公律师所位于健康街与新华路交叉口奎文公安局对面。
回复时间: 2011-07-29 11:16
建议委托律师起诉处理。
回复时间: 2011-07-29 16:09
婚后所得如果没有什么特殊约定一般就是共同财产,当然有些和身份有关和法律特别规定的除外,所以男方如果把共有财产转移到自己的名下,那也改变不了财产的性质,但是为了防止其转移财产,最好是采取保全措施,然后起诉解决,按法律规定来分割财产,需要律师服务可以联系我们。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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