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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法院把孩子判给男方,期间男方一直不管孩子,女方每月拿钱送小餐桌抚养孩子

辽宁-丹东 12-10 18:21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3)
夫妻离婚,法院把孩子判给男方,期间男方一直不管孩子,女方每月拿钱送小餐桌抚养孩子,男方一直胡搅蛮缠,甚至大打出手,派出所有记录,现女方无力抚养孩子,孩子放学老师打电话给孩子父亲,孩子父亲不接电话,女方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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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12-11 00:30
可以诉讼解决,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回复时间: 2015-12-10 18:32
你好,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变更子女抚养权: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回复时间: 2015-12-10 18:46
可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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