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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丢他人户口本 要我承担丢失期间责任

上海 08-20 17:40  悬赏 20  发布者:zzfkor……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把别人的户口本弄丢了 要我写承诺在丢失期间应被坏人盗用造成的损失由我承担并公正。
他已经补办新的户口本,想问下新的户口本编号和旧的一样么?要我承担丢失期间的损失最多就是从丢到补办新的这段时间。难道那本旧的我要背负一辈子的时间?
我该怎么办,这个承担责任我该怎么写,这个期间怎么界定,登报也行,就怕新的旧的号码都一样?怎么界定啊。
帮帮我。加100分。
问题补充:
现在要我写承诺书和公证啊 必须要面对
登报声明 用我的名义还是他的名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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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8-20 18:11
你怎么相的 那么复杂啊!别人没有要你 赔偿你 就不要想那么多事!号码应该是 一样的 ,有效就 可以 了 !
回复时间: 2009-08-20 20:29
你去登报,申明作废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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