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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河北 08-21 00:16  悬赏 0  发布者:sunnys…… 给我留言  回答:(5)
民事诉讼法第17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案件,应当由该公民的近亲属为代理人,但申请人除外。
为什么申请人除外?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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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09-08-21 11:08
存在利害关系
回复时间: 2009-08-21 10:31
存在利益关系,有回避的意味
回复时间: 2009-08-21 14:52
如果申请人也可以作为该公民的代理人,可能存在利益冲突,有可能会损害被申请人的权益。
回复时间: 2009-08-21 18:58
存在利益冲突,应回避。
回复时间: 2009-08-22 08:15
因为申请人,是对于被申请人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有利害关系的。如果他既作为申请人,又做为被申请人显然是不公正。就好像是一个人做为原告,同时又作为被告的代理人显然是不合适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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