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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该不该去登记?

湖北-襄阳 12-12 16:37  悬赏 20  发布者:chu9ht 给我留言  回答:(0)
我们這里有一个国家4A级景点—凤凰温泉,因资金短缺发行会员卡筹措资金,但到期无法兑现还给本利,有部份客户到公安报警被立案。近日公安分局公告定性为非法集资(我们的利息未超出24%)。下靣是公告全文。
陈学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集资参与人确认登记公告
2015年12月11日      

陈学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襄城区公安分局已于2015年5月8日立案侦查。为了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加快案件办理工作,兹定于2015年12月10日至2015年12月17日对集资参与人身份及有关情况进行信息登记确认,请集资参与人持以下证明材料在上述期间内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5时之间,前往襄城区文体中心(地址:襄城三桥头往尹集方向100米右侧,可乘8路、25路公交车在襄城三桥头下车)办理:
  1.集资参与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协议(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
  3.历次参与集资票据、收据或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4.历次返本、返息银行账户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5.所办理的凤凰温泉各种卡的原件及复印件。
  6.其他有关的书面证明(如宣传资料、邀请函、请柬、还款计划、支付单等)的原件及复印件。
  集资参与人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到现场登记确认的,可委托代理人办理。代理人需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及集资参与人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外县、市的集资参与人请到当地公安机关经侦大队进行信息登记确认。
  本次登记旨在维护各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望广大集资参与人员积极配合登记工作,遵守秩序,按时登记,如实登记,若因本人原因造成数据失真的或逾期不来确认登记的,后果由集资参与人本人负责。请相互转告以避免漏登或耽误登记工作。
  襄城区公安分局
  2015年12月9日
我想请教以下几点:1;公告没有公章,沒有正式文件登记号,是否具有司法公信力和法律效力?2:非法集资的罪名必须是甴法院判决后才能定论,现在法院并没有判决,公安只能称涉疑而不能肯定。参与购会员卡的人也不能说是非法集资参与人!
3:公告称去登记确认,但到登记处填的是报案表,這让人感到去了就承认了自己是非法集资参与人,不去后果由集资参与人本人负责。去不去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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