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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
10-08 16:43 悬赏 20 发布者:bosi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顺义区 回答:(5)
我是护士,在医院执行医嘱时,医嘱把药物剂量下的比平时大,在一些特殊科室如循环科等,这样都不算什么,可以用,但在眼科就没有用过。我正确执行了医嘱,患者出现不良反应,后经及时治疗,症状消失。现科室主任说:护士没有给医生堵漏,想把医生的责任推给护士。请问护士有没有责任,责任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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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武汉]
- 陈新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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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8年10月08日 16时48分
正确执行医嘱没有任何责任.但如果医嘱剂量超过规定使用,护士没有发现或者发现后不及时报告.应负执行错误医嘱的相应责任.过错相对较小.原因护士也要按医疗规范实施操作,是职业的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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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08-10-08 16:54
护士不是明知有危险,不承担责任。
- [重庆-渝中]
- 刘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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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08-10-08 17:00
以上意见分析很好,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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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08-10-08 22:10
不属于你的职责范围,没有过错的,不承担责任。
- [上海-浦东新区]
- 110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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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08-10-09 08:54
护士不是大夫,对于治疗方法,护士没有能力识别大夫的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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