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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湖北-武汉 07-31 04:08  悬赏 5  发布者:zijing…… 给我留言  回答:(6)
夫妻双方未离婚前共同购买一套房屋产权的72%,当时夫妻双方离婚时协议内容写有“房产贵女儿所有,妻子只有居住权无产权”内容,离婚后女方再婚,和现任丈夫共同购买该套房屋产权的28%,现在女方想和现任丈夫离婚,请问现任丈夫有没有权利分对该套房屋的财产?请与我联系,谢谢!
问题补充:
现在房产证的名字是前夫的,这样现任丈夫也可以分吗?如果过户给原来夫妻的子女,现任丈夫有权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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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7-31 06:41
可以分割28%的一半。
追问:

现在房产证的名字是前夫的,这样现任丈夫也可以分吗?如果过户给原来夫妻的子女,现任丈夫有权分吗?

回答:

可以分。

回复时间: 2011-07-31 09:20
该配偶可以主张婚后购买的28%产权为夫妻共同财产,可以主张相应的财产权利。
回复时间: 2011-07-31 10:11
因为女方与现任的丈夫购买该套房28%的产权,对这28%的部分可以要求分割一半;
回复时间: 2011-07-31 11:50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分割
回复时间: 2011-07-31 11:51
有约定按照约定执行
可以另外在协商
回复时间: 2011-08-01 00:06
该配偶可以主张婚后购买的28%产权为夫妻共同财产,可以主张相应的财产权利。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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