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徐荣康  朱建宇  王远洋  
该问题已关闭

福建第二电力建设公司厦门分公司,只有一份合同且是公司留底工人没有合同

 07-31 13:36  悬赏 15  发布者:HOh9119 回答:(2)
2010,4月09号左右,因工伤左胫骨骨折,被送到了一七四就医,花费23000左右,期间给了一千多块的伙食费。2011,5月10号左右,到一七四医院取钢板,花费5300左右,期间伙食费给了三四百块钱。公司对待工伤只是做了这样的的态度。请问:在自身没有合同,工友(已离开公司的人)倒可以证明自己有在公司工作,出院回家调养期间,工资是打到农业银行卡上的。材料暂且这样。请问这样可以理赔一些什么费用呢?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7-31 13:42
公司应承担所有责任。
回复时间: 2011-07-31 13:46
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待遇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福州
湖南长沙
北京朝阳区
湖北武汉
四川成都
福建厦门
江苏无锡
北京朝阳区
山东临沂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福州
人气:1230542
湖南 长沙
人气:546185
重庆 江北
人气:392953
湖南 长沙
人气:73396
北京 朝阳区
人气:6388
浙江 杭州
人气:1073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9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