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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违反了工劳动法了吗

广西 08-21 21:59  悬赏 0  发布者:huangb…… 给我留言  回答:(4)
张律师:
     你好,我是一个民办的教师,有个问题想向你请教一下.事因是这样的.我在一所民办学校工作了7年.从去年开始.也就是2008年起.该校一直都拖欠全校的教师和工友的工资.每一个月要么发三四百,有时有4个月都一分钱不发.到了下学期学生来了再一起发,就象去年9月份开学后,发完我们以前所欠的工资后.每个月都是发200元,到了过春节时才发400就打发了我们.到了二月份开学后又补回我们所欠的工资.到了三月份.我向他提出辞职,校长不批,一定要我做完这个学期才行.后来我向他提出请假(是口头请假),他说请假可以,但你要让人来顶你所上的课,我就让我另两个同事顶了我两门课.后来一所工办学校要请我到他那上课,我知道原来的学校每个月都会拖工资,所以我答应了在那个学校工作.
  请问1.我这样算不算违反合同
      2.如果不违反的话,他算违反吗.我可不可以追回他所欠我的一个月工资和1000元他的压金并要求他赔偿违约金呢(这一千元是每个老师在捡合同时无条件一定要压在他那里的.有借条,不收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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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辽宁-大连]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8604091120
  • 1194592积分
回复时间: 2009-08-21 23:17
1、不属于违约。
2、可以要求补发工资,给予赔偿。
回复时间: 2009-08-22 22:24
没有违反。
  • [广西-柳州]
  • 李波律师 VIP
  • 电话:13407870203
  • 713865积分
回复时间: 2009-08-25 22:22
没有违反劳动法。
回复时间: 2009-08-24 13:13
没有违反,可以要求单位补发工资,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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