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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标电动车机动车道撞上汽车后受伤

 12-15 08:47  悬赏 10  发布者:sirian…… 给我留言 地区:湖北-武汉 回答:(4)
我驾驶小轿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在离路口大概7米左右的导流线处向左掉头并线(导流线向右)被一辆较高速度驶来的电动自行车撞到左保险杠前沿,电动自行车失去平衡向前行驶两米倒地,驾驶员脚步骨折。这种情况我想请问我们双方的责任认定。(电动自行车属于无牌、超标大型电动车,驾驶员应该没有驾驶证件)
如果电动自行车驾驶员腿部骨折需要住院,期间需要请护工每天照顾。这个费用保险公司说每天限额是60的赔付标准,但我请护工的金额每天是130。请问这种情况合理吗?保险公司可以全赔吗?
这期间的所有费用预先由谁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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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5年12月15日 11时27分
您好!《道理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程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您在导流线向右的指向下向左掉头并线是违法行为,有一定的责任,而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上行驶也是有一定责任的,您可以根据交警所出事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来承担相应的责任。其次护工护理的费用是否赔偿保险公司会根据病人情况进行审核,如果医生要求护理的,保险公司会赔偿。保险公司赔偿的是合理的损失,这个合理的标准是保险公司根据《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的标准核定医疗费用。超过保险公司承担的部分由车主承担,所有保险公司给你的限额60是合理的。这期间的费用可以根据你们的协商来垫付。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回答比较用心,尊而光团队也回答挺好,谢谢了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5-12-15 08:57
可以按实际护理费用赔偿,双方垫付医疗费均可以。
回复时间: 2015-12-15 09:56
交警是否已经出具了事故责任认定书?另外你购买的保险是什么险?无论是对方支付还是你先行支付,保留好相关发票,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责任划分最后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然后再由保险公司报销相应部分。
回复时间: 2015-12-15 10:10
您好!从您描述的情况看,对方至少要承担次责,但具体的责任划分由交警来决定,至于赔偿问题,保险公司一般都会卡得非常低,不管是护理费还是其他的项目,建议您最好起诉至法院,这样赔偿额会有保障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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