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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分割

广东-惠州 08-01 10:15  悬赏 0  发布者:0206ma…… 给我留言  回答:(1)
19年前,我本人六周岁,爸爸去世了,留有房子一栋,房子名字是爸爸和妈妈,爸爸生前就用建房证去银行贷款五十万,爸爸死去,银行收楼,妈妈跟银行签名表示愿意用房子来还50万。但是当时并没有过户。一年后,银行以28万的价格卖给了深圳用户,用户买到房子之后,拿到我爸爸和妈妈名字的建房证18年。现在18年之后找我们过户,需要爸爸妈妈证件,还有我们三个孩子的证明,因为爸爸死去,财产是给三个孩子的,所以爸爸死去,妈妈签名了,还要我们三个孩子签名,那个深圳的人才能过户,我的意思是,有没有什么办法,或者是说当时银行不应该卖掉的,因为我们三个孩子都未成年,爸爸的财产是不能卖出去的,有什么办法可以把那房子拿回来?或者是我们给回28万给深圳的人,我们要回房子?深圳的人愿意给三万我们帮忙过户。但是我想要把房拿回来有可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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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8-01 10:21
对方同意的话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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