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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已经参加房改交了预付款,手续没办完改制了,改制的单位要卖市场价不合理,政府那个部门管?

山东 12-15 14:44  悬赏 0  发布者:jinfei…… 给我留言  回答:(0)
我在国有企业自参加工作到1999年5月参加房改,参加工作年限2年,当时按单位通知先交预付款押金,后通知交全款给单位,集体一起办理房改房购买手续。可是手续没办完,单位准备改制,2000年正式改制了的单位,没有按职工的要求给办理房改房购买一事,因与改制后的单位签了一年的合同,合同期满要终止解除合同,职工要求终止解除合同前,把购买房改房的手续到房管局房改科办完,方可办理终止合同。而单位没有按职工的要求做,就给职工办理了终止解除合同,把档案办到职业中心失业挂档,随后告知房不卖房改价,属于二手房交易卖市场价,因改制前没办完购买的职工,故房产权在改制后的单位,改制后的单位说了算,现在没有政府部门愿意得罪强者(即单位)。可是我认为单位这样做是错误的,因为,我在国有企业工作了23年,在改制前已经正式参加房改形成了事实,和原单位达成了买卖意向,交的预付款即押金单据就是最有力的的证明,现单位至今不给按房改房价格给办手续,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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