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陈晓云  毕丽荣  朱建宇  王远洋  
该问题已关闭

物业费和水电公摊要同时交?

河南 08-22 17:09  悬赏 0  发布者:lkjl 给我留言  回答:(3)
2006年8月买房时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中明确标明物业费和水电公摊要同时交纳,但是2008年3月执行的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也明确不得另行收取水电公摊。2009年我们小区所属的物业公司依然坚持单独收取水电公摊,我想请问一下这样合法么?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8-22 21:34
不合法。
回复时间: 2009-08-22 21:44
不合法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这一规定是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回复时间: 2009-08-25 19:00
不合法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江苏无锡
福建福州
河北保定
北京西城区
山东聊城
广东东莞
上海徐汇区
福建厦门
最新回复律师
湖南 长沙
人气:546279
安徽 合肥
人气:283621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2040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33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