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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

福建 08-01 23:19  悬赏 25  发布者:634901…… 给我留言  回答:(3)
2011年2月姐夫因土地问题,与邻居发生冲突,对方是3人,姐夫持刀将对方头部砍伤,当天有报警,经调解不了了之,最后判决对方要求姐夫陪尝10000元,姐夫也有受伤,只是没有他的重,就没赔偿,对方伤势己完全好了,事隔3月后,姐夫被拘留,至今己拘留1个多月了,却没有任何的判决,问过相关人士说需要一个过程,还需再等2个多月,请问是否需要这么长的拘留时间?是否己构成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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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8-02 00:01
1、故意伤害案件,如果是单一个人作案,刑事拘留3日,延长4日。
2、结伙,三人以上,刑事拘留最长37日;逮捕后最长是60日。
3、对方的法医鉴定结论,派出所应该告诉你姐夫的,你们知道吗?只有轻伤、重伤,你姐夫才可能判刑。
回复时间: 2011-08-02 08:52
你姐夫已经涉嫌故意伤害罪了,判决没这么久,建议聘请专业律师介入
回复时间: 2011-08-02 12:10
建议与对方调解,并争取减刑等。从你所述,要是犯罪嫌疑人已经被刑拘了。刑事案件,在侦察阶段,只有律师能会见,了解相关情况,建议委托专业律师介入,可以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提供法律咨询、提出控告等以更好地维护其的合法权益。
1、对已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具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后者独立使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
(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后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4)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5)提请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6)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2、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应当交保证金,或者有保证人。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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