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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提出离婚,孩子3岁多,协商过程中女方提出怀孕期间没有给生活费,要求2万元赔偿,我当时收入较低,能

山东-济南 12-17 01:20  悬赏 0  发布者:1450285107 给我留言  回答:(2)
女方提出离婚,孩子3岁多,协商过程中女方提出怀孕期间没有给生活费,要求2万元赔偿,我当时收入较低,能给的钱少,但是给过,但没有任何书面证据证明。女方怀孕期间我们也是和男方老人共同生活,老人承担了大部分生活费用。请问这种要求是否合理?如果女方起诉,法院会支持吗?
问题补充:
 孩子出生后女方没母乳,一直是男方出钱购买奶粉等物品抚养孩子,结婚后女方主动提出双方经济独立,各自掌握各自的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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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12-17 07:42
你好,不合理,无理要求。
回复时间: 2015-12-18 10:24
你好,这是不合理的要求,无理取闹,不予理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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