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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房产纠纷

 12-21 10:13  悬赏 0  发布者:407138…… 给我留言 地区:陕西-宝鸡 回答:(1)
律师你好:我在工厂上班两年前认识一女人,成为男女朋友,并在一起同居,在一年后厂里分房,我手中没有钱,就在我的父母哪里借了八万元整,后又从我前女友家中借款5万元整,但在我公积金下发时将收条收回,并已还清,当时我也本着结婚过日子的想法将她的名字添加在了房本上,后因我们性格不合,要求与她分手,她在我们交往的这段时间,我的钱财她一一管理,现要求法院将她名字从房本上删除,但是在法院一审与中审的判决书,判定我还需还这个5万元整,我现在认为房子是我一人购买,与她无关我该如何将其名字去掉,使其降低我的财产损失。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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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5年12月21日 12时23分
你需要还款,然后拿上法院生效判决,到房管局将她名字从房本上删除。
追问:

我是还了的,收条已收回,我为什么还要在还

回答:

房屋产权以登记为准,房子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追问:

您说的很对我也认可,您说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我们只是在一起同居来着,没有结婚呀。并在法庭上这个女人她也承认是借与我的,并不是投资,这样我已经将借她的还清,所以就不应该再给她伍万元。您认为呢?借条我也收回,银行走账也有提交法院。我就是一名普通的工人,她名下有房有车我的权益为什么就没有保障。

回答:

如果没有领结婚证,债务已还清,不应该再给。

追问:

可法院却判还需再给她伍万,对于这该怎么办??我该如何为我的权利

回答:

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建议及时提出上诉维权。

追问:

我们都到二审了,还是维持原判。去最高我该如何维权呢???

回答:

在六个月内,可以申请再审。

追问:

非常感谢您的一一回复,我就想问问,再次申请我都要做一些什么样的准备。

回答:

建议委托律师代为处理相关事宜。

追问:

谢谢,非常感谢。

回答:

如果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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