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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干部私下转为自家责任田 小红本登记时间2004年

江苏-淮安 08-05 15:02  悬赏 0  发布者:hehe88…… 给我留言  回答:(2)
农村集体土地 村里干部私下转为自家责任田 小红本登记时间2004年

请问各位律师三个问题:
1.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土地30年不变更 (2002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第二十条),那么本来是集体土地,为什么2004年 还可以被变动为干部自家责任地?

2.这个干部家2004年圈地的行为是否合法?(注:我们都怀疑该小本子是现在发现土地被国家征收而人为私下后补办的,但04年那时国家政策早已经出台,死人地不收回,新生儿也不添地,30年不允许变动。)

3.如果村干部的行为不合法,那么现如今该块土地被国家征用,是否应按农村集体所有制进行补偿,村民均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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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8-06 10:14
1、你说的问题,即使变为干部自家责任地,其所有权还是集体所有;
2、私自圈地当然违法;
3、如果土地被征收,应当全体村民都有相应的补偿份额。

私密留言,问题发布者选择最佳答案或关闭本贴后可见。
回复时间: 2011-08-09 23:11
应当全体村民都有相应的补偿份额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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