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稍微复杂的房产问题

陕西 08-05 17:49  悬赏 10  发布者:王海 给我留言  回答:(2)
03年的房产土地证上是爷爷的名字,爷爷奶奶已忘,09年我结婚,11年现办理公证后由我继承,办理房产证中应写上夫妻名字,但叔叔阿姨不同意,老婆又不同意只写我一个人的名字,我是否可以离婚后办理我一个人的名字,现在的公证书和房产证谁更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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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8-05 17:55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婚姻存续期间继承房产,属于父亲共同财产,写谁的名字无关紧要,离婚时,对方都有权要求分割。
    2,对于房产来说,房产证更具有效力。公证只起到增强证据效力的作用,本身并不改变任何事实和法律关系。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回复时间: 2011-08-05 18:34
房产是你婚后继承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你老婆有权要求分割。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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