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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能否催回?

广东-东莞 08-06 18:41  悬赏 0  发布者:浮躁 给我留言  回答:(5)
去年11月我认识了男青年陈某,两人随后建立了恋爱关系。2011年3月,两人因故发生争执,闹分手。陈某以家庭债务缠身为由,痛陈不得已的理由。当时心一软就表示借25000元给陈某先偿还其家庭债务,并约定陈某自2011年4月底开始每月付2000元给我直至还清。但陈某至今未还分文,且陆续从我这里零星借用零花钱。我和陈某的关系也是时好时坏。且不止一次提及分手,每每问及借款何时偿还时,他都说无钱还款,没有办法。现陈某已回长沙工作。不知道如何才能催回借款?
问题补充:
因银行一次性只能取款2万元,故只借了2万元整给陈某。且我们约定的分期偿还是我们恋爱存续期间。现在如果我们分手了,我能一次性得到偿还么?如果他不愿偿还我该怎么办?他之前曾写过一张借条,后来撕了。再后来重写了一份借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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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8-06 19:51
你起诉要求他一次性返还
追问:

感谢您的回答,我还有几点不是很清楚,想问一问。 原借条被撕了,重写的借条如下: 2011年3月22日,借款人姓名(性别、籍贯、身份证号、家庭地址)与姓名(被借款人)处借得20000元(两万元整),达成协议如下:1、从2011年6月份开始每月偿还2000元整。(期限为11个月)。(当时他分文未还,所以将还款日期做了调整)2、每月将钱寄到姓名(被借款人)卡上,以银行寄款凭证为证。3、11个月内未还清欠款,被借款人姓名可申请法院以借款人家庭财产偿还欠款。借款人姓名、被借款人姓名及日期。 此借条与原借条有很大出入,不知道这样是不是也可以起诉让其一次性还清? 我在广东东莞,而他现在在长沙,我应该在长沙起诉还是东莞起诉,如他拒绝偿还,我又该怎么办?

回复时间: 2011-08-06 22:01
如果有借条,可以起诉要求债务人偿还
追问:

陈某于6月初离开东莞回到长沙并很快在长沙找了一份工作。我们之间的感情也降至冰点。我追其偿还欠款时,他又以各种理由予以拒绝。7月底我去长沙看望他,希望感情可以得到缓解。然而事实并非如我所愿。他也曾无意中表示,与我保持恋爱关系的其中一部分原因,就是为了将还款日期拖下去。 我们之间争执不断,我想断绝与他的关系。但他总是以发火来表示说 ,我与他分手就是为了催其还钱之类。(为这份感情我付出了很多,而他似乎一直在扮演一个享受者)他说此类话都是我的软肋。我想知道,如果我跟他彻底断绝关系,起诉他是不是就可以得到一次性偿还?如果是,我又需要搜集些什么证据?需要不需要请律师?

回答:

可以要求对方一次性偿还,诉讼程序纷繁复杂, 最好聘请律师为您代理, 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2908积分
回复时间: 2011-08-07 07:56
可以要求一次性偿还
回复时间: 2011-08-06 19:15
可以起诉要求返还
回复时间: 2011-08-07 13:50
建议起诉索款,你的借款约定了还款期,超过还款期两年,就得不到法律支持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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