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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喝酒发生纠纷然后用酒瓶将人脸部划伤10--15公分,切伤情较重

陕西-西安 12-24 22:37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2)
你好,喝酒发生纠纷然后用酒瓶将人脸部划伤10--15公分,切伤情较重,派出所是否可以先拘留打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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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12-24 22:37
可以先拘留的
回复时间: 2015-12-24 22:41
建议先看病,治疗终结后,及时要求做伤情鉴定,根据鉴定结论依法维权。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害以上(包括轻伤),打人者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你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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