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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房产问题

 08-08 20:13  悬赏 10  发布者:muxueb…… 给我留言 地区:陕西-咸阳 回答:(4)
您好~~~买了房,但是五证一个都没有,已经交了50%的房款了,现在不想买了,想把钱要回来,但是开发商说要按合同扣违约金3%,通过这几天了解到之前签的就是一个无效合同,所以请问下如果去法院申诉,能要回全额的钱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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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1年08月08日 20时24分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2,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可知,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你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因此,不存在违约的问题,你有权利要求开发商全额返还已交房款。如果给你造成损失的,你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3,建议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在考虑向法院起诉维权。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您,讲解的很详细,我已经懂了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8-08 20:32
需要看合同的约定。
回复时间: 2011-08-08 20:38
可以。
回复时间: 2011-08-08 21:17
向法院起诉,确认购房合同无效,你的50%的房款对方应当返还。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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