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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盗窃应该怎么判?急!急!急!

辽宁-朝阳 08-27 17:16  悬赏 5  发布者:liyanm……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小弟昨天晚上因为和家里生气,就一个人到外面散心,走到一家烧烤前,发现有一个包,旁边没有人,处于好奇就上前去打开看了,看到里面有两部手机,(价值1000多块钱吧)正要走的时候来了一个女的说包是她的,并报案说我小弟盗窃,现在家里人都是热锅上的蚂蚁,找疯了,今天早上才知道已经在看守所了,我想请教各位高人,我们该怎么办?想他这样要判多少年??急急急!请各位帮帮忙!谢谢了!
问题补充:
他已经已经经不住打,已经承认了,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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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8-27 17:26
尽快委托辩护律师,可以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权益
回复时间: 2009-08-27 17:29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你弟弟不是秘密窃取。既然不是秘密窃取,就不能构成盗窃罪,但是所有这些都要看公安的证据。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五百元至二千元为起点。    


建议你立即给他请律师,去会见一次,问问情况。
回复时间: 2009-08-27 17:36
建议聘请律师介入了解相关的案件 如上所说的话 你弟弟不应构成犯罪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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