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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08-09 14:47  悬赏 20  发布者:山青水秀00…… 给我留言 地区:湖南-常德 回答:(1)
我现在的丈夫与我再婚时有一女儿,判给母亲,双方协议由男方每年付生活费3000元到18岁,由于女方照顾不好孩子,11岁一直由父亲带,这期间没有再给女方抚养费,女方也没有给男方抚养费,现在孩子19岁,如果孩子上大学,费用该由谁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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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1年08月09日 14时54分
依法父母只需抚养小孩到18周岁,但这不符合中国的现状和国情。因此小孩的大学费用建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小孩还不能独立生活的,小孩自己可以选择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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