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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弟弟能继承一部分么?

 08-28 15:16  悬赏 10  发布者:鲍风 给我留言 地区:山东-济南 回答:(5)
我与弟弟能继承一部分么? (父亲再婚时我姐弟俩已结婚)

   我父多年前再婚。今年三月份,父亲因病去世。我父亲的存款在我父亲名下,我继母的多数存款都写在了她自己女儿的名下。(她女儿17岁)
    如今,我父亲和继母的存款,是他们的共同财产。可是继母写在她女儿名下的存款,还是父亲继母的共同财产么?她女儿名下的,有我们的一部分么?(她女儿判归她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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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09年08月29日 22时20分
取得证据证明存在继母女儿名下的存款属于父亲和继母的而不属于继母的女儿的,然后在按照继承法的规定进行法定继承,依法分割。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帮助。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8-28 15:21
存在你继母女儿名下的财产 需要你们证明是你父亲与你继母的共同财产 才能要求分割  然后继承
回复时间: 2009-08-28 15:21
除非你能证明哪部分是父亲及继母婚后的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09-08-28 16:40
你需要证明是你父亲和继母的共同财产才可以要求分割。
回复时间: 2009-08-29 19:21
没有权利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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