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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征用赔偿

四川-广元 08-11 09:44  悬赏 25  发布者:浩口鸽子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村因修建铁路,要征用很多耕地。作为赔偿施工单位给予了一定的经济赔偿。本来土地就是包干到户的,按理说就每家人根据自家土地的多少来收赔偿款。但是我村的干部们却定下一条不合理的规矩。即土地上的农作物的赔偿款每家根据自己种的作物收取。但是对于土地的赔偿款却要留在村上集体分账。也就是说不管你现在有没有土地,或者土地的多少。到时候全村的土地款来平分,人人有份。就我个人觉得很不公平啊。自己辛苦多年经营的土地到最后却有别人来分账。不知道这在法律上合法嘛?还请大家帮忙解决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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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8-11 09:46
是合法的。因为土地是集体所有,每家每户只是承包使用。
追问:

谢谢。但是就我们相邻的其他村里就是各家自己分账的。而且如果我家的土地被占完了,但是旁边一户人家的土地却没有占。这时他家会来和我们一起分账。那是不是应该把他家的土地分给我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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