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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女婿的房产纠纷问题

浙江-杭州 08-12 01:09  悬赏 0  发布者:淡然2011 给我留言  回答:(6)
妈妈生2个女儿,一个女儿出嫁,一个女儿招上门女婿,现在房子征地,,每个人有50个平方的房子,爸爸妈妈的房子,可不可以全部给小女儿。现在大女儿想争爸爸妈妈的平方,小女儿是当儿子的,在家招上门女婿,生的孩子也喊爷爷奶奶,而不是外公外婆,这种情况,父母也是承认房子全部给小女儿,还需要什么手续吗,大女儿还能争到房子平方吗,还能平分父母的房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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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8-12 06:21
父母的财产,父母愿意给谁就给谁。
回复时间: 2011-08-12 08:26
赠予或者遗嘱
回复时间: 2011-08-12 09:33
可以委托律师协助订立遗嘱事宜,具体事宜,可以来电详细咨询!
回复时间: 2011-08-12 10:05
委托律师订立协议,这个手续很必要。杭州地区直接见来电来所咨询。
回复时间: 2011-08-12 17:30
与是否上门女婿无关,法律并不因此承认女婿或女儿作为儿子,而且即使是作为儿子,在法律上男女是平等的。每个人都有权处分自己名下的财产,所以你父母有权决定房子给哪个女儿甚至女儿以外的其他人。
回复时间: 2011-08-21 00:55
上门女婿的说法是民间习俗,但没有法律依据,也没有相应的特权。除非爸爸妈妈立遗嘱或者办理产权赠与的形式给了小女儿,否则大女儿有权利继承父母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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