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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转让相关问题

上海 08-12 13:37  悬赏 0  发布者:JENNYF 给我留言  回答:(1)
请问:关于农村房屋的转让。   如果买卖双方转让房屋,并写有公证书,说是卖方把上下各一层的房屋,由买方鼎让,在规定的期限内买方需付款给卖方。 但在期限内卖方并无要求买方真正支付转让款(因为说是鼎让,即使买方真要支付给卖方,卖方也是不会要的。而且此房屋,按照相关规定,如果买方不买过来,卖方也是无权保留下来的,必须拆除掉的),此案例中,以下问题请教:  1. 对于转让款,是否可以视同为卖方自动放弃?     2 . 还有关于此公证书中,只提到了转让上下各一层的房屋,并没提到涉及的楼梯问题,是否可以视同为楼梯和房屋是一个整体,不应拆分开来说?   3. 再就是过了好多年后,卖方以买方当初并未支付转让款,而要求要回房屋,是否为法律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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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8-14 16:16
1、不可以;
2、楼梯属于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看具体情况。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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