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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劳动合同

上海 08-13 17:42  悬赏 5  发布者:IsR6727 回答:(5)
公司注销和员工终止劳动合同,今天老总给我们开会了。说要扣除百分之五十的补偿金,理由是帮我们介绍新的公司,所以我想咨询一下,象我工龄4年半的员工,而且还是今年6月份刚签的3年劳动合同,说要8月份就要公司注销,这才两个月呢,所以我想知道如果我不愿意做了,那公司该怎样赔偿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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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8-14 07:24
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本人一个月的工资。
如未提前一个月通知的,还有权要求1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金。
回复时间: 2011-08-13 17:59
现在不是你不愿意做的问题,单位不应以介绍新工作而在补偿金上讨价还价。你可以得到四个半月的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1-08-13 18:03
主动辞职没有补偿;
公司注销的话,应当根据你在公司的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公司帮助介绍工作,扣除经济补偿金不合法。
回复时间: 2011-08-13 18:38
你好,不知你是不是还在试用期内,如是在试用期内还没有补偿的,如果有你工作两个月也就补半个月的工资。
回复时间: 2011-08-14 08:26
不愿意去介绍的公司工作,可以要求单位足额支付经济补偿金,单位不得以介绍工作为由,扣除经济补偿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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