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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婚前产与子女继承的问题

黑龙江 08-31 09:08  悬赏 10  发布者:lvnanx……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的父母与1998年的时候离婚,有一处房屋是在父亲名下,当初离婚时他俩口头上协议此房屋留给孩子(也就是我)所有.后来父亲于1999年再婚,继母和父亲另购住房,原先的房子一直是我居住,母亲也不跟我一起住.朋友都叫我跟父亲说改到我名下,但是我跟父亲提时他没有这个意思,我继母还总问我房子的事让我认为她也一直惦记着房子,所以我想问下这个房子有没有我继母的份.如果我的父亲不愿将房屋的产权改到我名下的话,是不是就没有继承的权利或跟继母一人一半?我应该怎么办?
问题补充:
我父亲后找的这个人她还有个比我大一岁的男孩,如果我父亲比我继母先一步去世的话,并且他也没有遗嘱或指定留给谁的话,怎么分呢?还有如果现在父亲不愿意更名给我,我是不是就没有办法取得房子的产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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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8-31 10:05
你所居住的房屋属于你父母对你的赠与,虽然赠与物已经交付给你,但所有权没有转移(也就是没有办理过户);
这个房子你继母目前无任何权利,但你父亲百年之后她可以作为配偶享有继承权,你作为子女也自然有继承权。
回复时间: 2009-09-01 06:30
您所居住的房屋属于您父亲的婚前财产,其中有一半属于您母亲的财产。如果父亲不愿意更名赠与给您,您有继承该财产的权利,您有权继承您母亲的财产,您继母和您可以共同继承您父亲的一半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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