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陈宇  蒙彦军  申维丰  北京孟宪辉  
该问题已关闭

公司这么做有没有违法?

江苏 01-03 00:07  悬赏 0  发布者:cad1 给我留言  回答:(0)
我是2015年10月9号到一家公司上班,公司方跟我说第一个月是不签合同的,当时我也答应了这个条件。等到第二个月8号公司还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   
同,一直到月底才跟我签订了从2015年12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期限是3年的合同。其中2015年12月1日至2016年5月31日为试用期,签合同之前的一个月零20天左右没有算进合同试用期里面,也没有补给我社保的金额。在2015年12月31日公司方以现在效益不好不需要过多人手为由提出跟我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方跟我解释说在试用期里面公司可以这么做,我觉得公司这样做已经违反了劳动法,我要求公司赔偿3个月工资和补2个月的社保,因为在签合同之前1个月零20天是没有包括在合同试用期6个月里面。公司是不是已经违法了,我可以这样要求吗?如果仲裁我会胜诉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福建福州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福建厦门
山东东营
湖南长沙
河北保定
广东东莞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3941
福建 福州
人气:1230802
北京 朝阳区
人气:46345
陕西 西安
人气:584327
广东 深圳
人气:137066
湖南 长沙
人气:54748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34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