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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历史案件找哪个部门

浙江-宁波 01-03 08:35  悬赏 0  发布者:zjdx23……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的亲戚吴离元1957年8月肃反运动中受整肃去了劳改农场劳动教养,1958年被县人民委员会行政开除(见《浙江省象山县人民委员会
行政开除干部决定书》)。1960年国家遇暂时困难,家属与子女回乡去了农村。1961年家属去劳改农场探望时被告知吴已死亡。
查阅1955年8月25日肃反的有关文件,其中“ 六、对这次运动清查出来的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坏分子,除判处死刑的和因为罪状较轻、坦白彻底成为立功而应继续留用的以外,分两种办法处理。一种办法,是判刑后劳动改造。另一种办法,是不能判刑而政治上又不适于继续留用,放到社会上去又会增加失业的,则进行劳动教养,就是虽不判刑,虽不完全失去自由,但亦应集中起来,替国家做工,由国家给与一定的工资。各省市应即自行筹备,分别建立这种劳动教养的场所。全国性的劳动教养的场所,由内务部、公安部立即筹备设立……”。根据上述精神,吴离元当时定性应该是罪状较轻够不上判刑后劳动改造的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坏分子。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央纠正了大量冤假错案,大批反革命分子、右派分子得以昭雪。由于吴离元家属子女身居农村,未获悉中央纠正冤假错案信息,错失了当时昭雪的机会。
我的问题是:吴离元子女现在想对其父亲的历史定性提出申诉,他们应该找哪个部门?


浙江省象山县人民委员会
行政开除干部决定书
〈58〉象委人字第210号
吴离元,男,三十三岁,象山县人,家庭成份地主,本人
出身自由职业,解放前参加反动国民党,于一九四六年加入特务
组织——学运组。四八年四月充任定海伪县府统计室主任,参加
特务后,积极进行特务活动,在我进步学生中搜集情报,监视我
进步活动,向特务头子关汝凡汇报,并与同伙特务逮捕我进步师
生。解放后又勾结土匪。混入我革命队伍以来,仍坚持反动立场
,对抗我党各项政治运动。工作消极怠工,拉拢落后教师,对抗
领导,虽经多次教育,仍未悔改表现,已完全丧失人民教师应有
品质。为了纯洁教师队伍,经本委研究决定,即以开除。

一九五八年?月十七日
象山县人民委员会(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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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6-01-03 10:24
去找县政府信访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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