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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沈阳 08-15 14:50  悬赏 5  发布者:yWZ2198 回答:(3)
男友现为结婚置房产一处,房证上登记的为男友姓名,无共有人姓名。由于政策规定婚前财产在双方离婚时归个人所有,不做为共同财产。经协商,如果双方登记结婚,男友愿意将房产的50%赠与我,如因为他的原因导致离婚,自动放弃房屋所有权。请问,这种情况能否办理婚前公证,如可以公证,是否需要签订赠与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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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8-15 18:11
办理婚前公证
回复时间: 2011-08-15 16:08
你可以具体到公证处查询,就知道情况了。
回复时间: 2011-08-16 13:35
可以签订婚前协议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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