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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租地,卖地产生的分地,分钱纠纷,我该怎么办?

广东 08-15 15:43  悬赏 0  发布者:ivy114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家在湖南邵阳,由铁路局买和租用我们大队的田,土地引起以下矛盾纠纷:
1)我们大队总共有50来户人家,200来个人,有分到田,土的人有130来个。这次卖出去的地有20来亩地,租出去的有300来亩。卖出去的地我家占了差不多3亩,租出去的也占2亩,另外我家还有一亩大水田没有租和卖。
2)根据上面的情况,现在我们大队队长拿到了全部的租金和卖地的钱,需要分配到人或者户?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队里的人有了分歧,有人要按户分(自己本来拥有多少田地,就自己拿自己的),也有人要按人头分(所有大队的田地集中起来,按人头均分)?后来决定是按人头分,不过队里有几户人家经过自己一核算,觉得按人头分租金对自己不合理,提出租金按户分,卖地按人头分并把现在已经卖了的20亩地补偿给未分到地的人做租金?结果最后就采纳了这种分法,我家是严重不同意,并提出我们可以退一步这样做,但是一定要把未卖的土地均分到户构成法律效力才可以,结果无人同意。
3)我家提出上述理由如下:全队50来户人家,卖出20亩地,我家就占了3亩,本来按户分,我们是可以拿到3亩地的钱的,现在这卖出的3亩地我们一分钱拿不到,全当做租金给了未分到地的人。我家就这样蒸发了3亩地,说辞是以后卖地的钱也会按人头分给我们的(只是说,然后不正式的写在纸上,至于是否得到大家的同意或者说若干年后大家是否还能承认,只能是鬼知道了)。对此我家提出必须在把我家卖地钱分给其他人前,必须保障好我家的利益,必须把未卖的地也要人头均分到人然后盖章拿本(至少法律化),不然若干年后我一家3亩地找谁要去,他们到手的钱还能拿出来吗?提到这点那些不管是同意现在说辞的还是不同意的,都不同意了。对于这种状况,我想请问各位律师,我家应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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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8-30 0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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