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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伤害诉讼的问题

湖北-武汉 08-16 11:45  悬赏 25  发布者:ft3882…… 给我留言  回答:(6)
您好,事情大概是这样:    
    我妈在同小区的熟人(后称他)开的餐馆里面做事,7月15号中午,他将一碗汤放在冰箱上,因另一同事没注意,将置于冰箱上的一碗热汤弄泼到我妈身上,造成肩膀,背部大面积烫伤(此事在厨房发生,当时在场4人,他和他儿子,推翻汤的同事,我妈)。他陪同我妈去当地烫伤专业医院检查,医生要求住院,他嫌住院太贵,医院药太贵等等理由,拒绝住院和在医院拿药,我妈太老实是因看在是熟人平时关系也还不错, 想病好就行了没有太计较。

    在一次陪同复诊的情况下,因医生说这个烫伤很严重,将来肯定会有后遗症,并且要修养半年,他便在我妈换药的时候原始病历收走,(因是门诊病历所以医院没有存档,住院病历才有)。现在一个月过去了,烫伤还没有很大的好转,因得知有后遗症,我想到时候真有什么问题,这个原始病历应该是他负责的证据,所以去问他所要病历,结果他撕破脸拒绝将我妈的病历归还,并说病历被丢掉,要我们自己去再开个病历看病,我们便又去医院补一份病历(时间为8月15号)但医生有注明是7月15号的病历丢失,补办的。

    我们已找居委会调解,他的说法就是病历还在他们手上但绝对不会给我们,要看病可以他们拿着病历带我妈去看,医药费他们出(其他费用他们一概不管),并且还歪曲事实说是我妈自己用头发把汤弄泼到自己身上去的。我看居委会和小区民警的人因都是熟人所以就一直拖延说还在调查中。我想只能走法律途径。请问下律师:

1.因为一个月后他们才翻脸,我们只有补办的8月15号病历和8月15号的伤未好的照片,不知道这些能否作为证据?

2.我想起诉他们赔偿并拿回原始病历。我该怎么做,有多少胜算?

3.我现在的想法师先让他们吧我妈治好,因为伤没有出门走动会很辛苦,病治好后再谈赔偿的事宜,这样时间拖得太久会不会对我们不利,还是应该尽早起诉? 

4.起诉我们是否要把他和推翻汤的同事一起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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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北-武汉]
  • 徐涛律师 VIP
  • 电话:15327446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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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8-16 22:20
司法鉴定,委托律师提起侵权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编辑本段第十八条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回复时间: 2011-08-16 11:52
可以直接聘请律师参与维权。
回复时间: 2011-08-16 11:57
1.可以作为证据
2.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3.越早起诉越好
4.起诉老板即可
回复时间: 2011-08-16 11:58
1、应该由对方即他们负责赔偿所有损失。
2、收集医院的资料,可以通过法院调取。
回复时间: 2011-08-16 12:27
你好。建议收集证据尽早起诉(做伤残鉴定),凭鉴定结论索赔后期费用。有疑问需帮助可电话与我联系。
回复时间: 2011-08-16 23:57
胜算与否,主要是证据问题。建议你们搜集证据,比如录音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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