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朱学田  李波  蒙彦军  陈利厚  
该问题已关闭

婚姻家庭问题

四川-成都 01-04 16:30  悬赏 0  发布者:fubing……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家在成都,而我的妻子老家在眉山的一个农村。她家境不好,很贫穷,父母离异,父亲没有收入,也没有社保。妻子从小由她奶奶养大。我妻子的父亲和奶奶一起常年生活在老家的农村里。我和妻子一起在我家,即成都生活。
有几个问题想咨询一下:
1.我的妻子的父亲患了精神病,然后她家人提出必须要让他父亲搬到我成都的家里来跟我们一起居住,好方便我妻子照顾她父亲,而我不同意。请问有法律规定要她父母一起跟我们居住吗?
2.我在和妻子结婚前,有两套房子,假如我们离婚。我妻子是否有分割的权利呢?另外,我的妻子可以分到哪些财产呢?
3.我跟妻子的经济条件不太景气,妻子的家人提出要我承担他父亲患病的费用以及将来的赡养问题。请问我有这个义务吗?
4.妻子的奶奶也提出要搬到成都来跟我们一起居住,而我非常不愿意。因为本来我的经济条件就不景气。请问法律有这个规定同意她跟我们一起居住吗?
5.我婚前的一套房子是按揭的,是写在我头上的,但是婚后是由我和妻子共同再还贷,假如离婚了,妻子有权分割我的房子吗?如果离婚了,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呢?
6.假如一方父母去世,那么按照继承相关规定,一方是否对另一方的父母财产享有继承权呢?
7.我的两套房子全部是在婚前由我的父母给我买的,产权是写在我的头上的。假如我死了。那么我的妻子是否有权继承我的两套房子?还是归我父母来继承?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1-04 17:41
您好,你可以拒绝,建议协商解决;你妻子只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你没有法定赡养义务;可以拒绝一同居住;妻子可以分割婚后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没有继承权;你的遗产由你的法定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均分。
回复时间: 2016-01-04 16:33
1、没有规定。2、结婚前的属于个人财产,无权分割。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分。3、没有义务。4、没有规定。5.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分。6、没有继承权。7、有权继承,你的父母也有权继承。
回复时间: 2016-01-04 16:34
你好,5、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7、法定继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7、你死了,由你的妻子、父母、子女继承,原则上均分。
回复时间: 2016-01-04 16:40
你好。1、没有规定,你对你妻子的父母、奶奶没有赡养义务。2、房子属于婚前财产,为你个人所有,离婚时不进行分割。3、工资、奖金、投资收益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分割。4、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夫妻一方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5、没有继承权,但配偶应继承所得的财产,除明确约定只由配偶一方继承的外,为夫妻共同财产。6、你死亡后,你的妻子、父母、子女有权继承你的财产,原则上均分。
回复时间: 2016-01-04 17:06
如果离婚女方无权分房,如果你死亡,女方有权分割房产,至于女方父亲是否有权到成都来,法律上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朝阳区
湖南长沙
浙江杭州
山东东营
福建厦门
福建莆田
四川成都
江苏无锡
宁夏银川
最新回复律师
北京 朝阳区
人气:5740
河南 郑州
人气:531358
山东 临沂
人气:249497
陕西 西安
人气:583579
湖南 长沙
人气:545706
浙江 杭州
人气:44329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56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