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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从山东嫁到北京,根据国家计划生育法应该怎样管理,在北京应该怎样管理

北京 08-16 17:12  悬赏 0  发布者:197603……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老公是北京丰台长辛店的,我是山东滕州的,2001年9月办理了结婚证,我们有一个女儿。我的户口一直在老家。我们老家每年给我要孕检证明,可今年当地计生部门不给我办理流动户口婚育证明了,说我头胎是女孩的根据当地规定不给办流动户口婚育证,而且每年还给我定期要孕检证明。晚一天寄到,计生办的人就去我妈妈家里去无理取闹,还随便抄走家里的值钱的东西,还把我妈妈家里的大门给摘掉拿走了。
问题补充:
请问当地计生办不给办理流动户口婚育证,我是否可以不给计生办寄孕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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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8-16 17:14
具体请咨询计生部门。
我的补充: 2011-08-16 17:24
计生办的人随便拿走家里的东西,你可以要求返还。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可以来电咨询获得更详细的解答。
回复时间: 2011-08-16 17:16
可以报警处理。
回复时间: 2011-08-16 17:16
1,你的女儿是计划内生育,不违反政策,当地计生部门应当办理。
2,计生委随便拿走家里东西违法,你可以要求返还或赔偿损失。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如果有需要可以来电免费咨询,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
回复时间: 2011-08-16 19:30
具体请咨询计生部门。
回复时间: 2011-08-16 19:57
建议具体咨询计生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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