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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会劳教吗?

 09-01 15:22  悬赏 0  发布者:nihaih……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石景山区 回答:(8)
我朋友嫖娼未遂被警察抓住,在拘留证上面写的是十天,可是十天到了又说该劳教了,让我朋友签字,我朋友不签说他没嫖,可是警察说不管你签不签都要劳教,我朋友这是第一次,而且还没嫖成,我想问问他不签字会劳教吗?如过真的送去劳教了,我想去告他会赢吗??有哪位朋友知道请速回贴。。。。。在晚就来不及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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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09年09月01日 21时00分
您好。
你朋友的行为不符合劳教条件。对此,建议你尽快委托律师代理,提起行政诉讼,撤销劳教决定。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我也希望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9-01 15:40
如果没有前科的话,一般是不会劳教
回复时间: 2009-09-01 15:42
公安机关办理劳动教养案件规定 
 
第二章 适用对象
第九条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的补充规定》和国务院转发的公安部《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年满十六周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决定劳动教养:
(一)危害国家安全情节显著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二)结伙杀人、抢劫、强奸、放火、绑架、爆炸或者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团伙中,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三)有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猥亵儿童,聚众淫乱,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非法拘禁,盗窃,诈骗,伪造、倒卖发票,倒卖车票、船票,伪造有价票证,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抢夺,聚众哄抢,敲诈勒索,招摇撞骗,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以及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的违法犯罪行为,被依法判处刑罚执行期满后五年内又实施前述行为之一,或者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罚款、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劳动教养执行期满后三年内又实施前述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四)制造恐怖气氛、造成公众心理恐慌、危害公共安全,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煽动闹事,强买强卖、欺行霸市,或者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群众、恶习较深、扰乱社会治安秩序,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五)无理取闹,扰乱生产秩序、工作秩序、教学科研秩序或者生活秩序,且拒绝、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
(六)教唆他人违法犯罪,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七)介绍、容留他人卖淫、嫖娼,引诱他人卖淫,赌博或者为赌博提供条件,制作、复制、出售、出租或者传播淫秽物品,情节较重,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八)因卖淫、嫖娼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警告、罚款或者行政拘留后又卖淫、嫖娼的;
(九)吸食、注射毒品成瘾,经过强制戒除后又吸食、注射毒品的;
(十)有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劳动教养情形的。对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财产、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行为的人,因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不起诉、人民法院免予刑事处罚,符合劳动教养条件的,可以依法决定劳动教养。


根据上述法条,没有发现对初次嫖娼的人员也要适用劳动教养。对于嫖娼类的行为,只适用于两种情况:(七)介绍、容留他人卖淫、嫖娼,引诱他人卖淫,赌博或者为赌博提供条件,制作、复制、出售、出租或者传播淫秽物品,情节较重,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八)因卖淫、嫖娼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警告、罚款或者行政拘留后又卖淫、嫖娼的;

你朋友既不是上面的第七种,也不是第八种,所以,你朋友不应被劳动教养。
如果他们非要对你朋友实施劳动教养,你让他保存好证据,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回复时间: 2009-09-01 16:21
一般是不会劳教 
  • [辽宁-大连]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5142072411
  • 1194138积分
回复时间: 2009-09-01 16:40
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回复时间: 2009-09-01 17:15
你朋友签不签字不影响是否劳教,对劳教决定不服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解决。
回复时间: 2009-09-01 18:55
不签字不影响处罚
回复时间: 2009-09-01 20:50
对劳教决定不服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解决。 
评论者:梁绍林 给我留言
时间:2011-12-28 13:38
我不知道律师们引用的什么法典?嫖娼真会劳教吗?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2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规定了处罚措施,“可以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下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并没有规定劳教的处罚措施。
  3 根据2009年8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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