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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劳务派遣公司签的合同到期不续签,继续工作有补偿么

北京 01-05 09:03  悬赏 10  发布者:ly9930…… 给我留言  回答:(7)
09年和劳务派遣公司签了合同,3年,到期后又签订了两次延期的附加合同(一次一年,一次两年),请问这算签订了三次合同么?到15年10月份到期后,就一直未签合同,但依然在公司工作,最近听说要被裁员,请问这种情况能获得哪些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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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1-05 09:13
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补偿金中工资计算标准
关于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问题,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第11条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而对于上述条款中的“工资”的范围,按照《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3条的规定:“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予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在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这一问题上,最容易引发混淆和纠纷的地方常见于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是否包括加班加点劳动报酬的问题。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支付给职工的加班加点劳动报酬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应包括加班加点的劳动报酬。
追问:

后面两次签的都不是正式的合同,只有一页,就说变更合同日期,请问这能算么?之前一直被派在国外出差,请问出差费算收入里么?

回复时间: 2016-01-05 09:14
你好,协商不成,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回复时间: 2016-01-05 09:16
您好!可以要求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及经济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6-01-05 09:38
你好!与劳务派遣单位订立三次劳动合同;主张到期之后未订立劳动合同的第二个月之后的双倍工资;依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重整裁员的,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协商不了,建议搜集证据,有两个途径可以解决: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3、如果在仲裁开庭达成调解协议对方不履行或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在法定时间内到法院起诉。
     如有需要,您可以来电咨询或者带着材料面谈。
回复时间: 2016-01-05 09:49
建议委托律师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承担入职年限至今每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如存在未足额缴纳社保,未支付加班费等情况可一并要求赔偿
回复时间: 2016-01-05 10:03
算签订了三次合同,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回复时间: 2016-01-05 13:57
你好,协商不成,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如有需要请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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