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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父母去世前留下遗嘱没办公证

北京 01-06 14:00  悬赏 0  发布者:ljwp20…… 给我留言  回答:(13)
我的父母去世前留下遗嘱(遗嘱日期是2013年,父母去世是2014年和2015年)没办公证,前两天收拾父母房子时发现了遗嘱,父母各写了一份,内容完全一致,并有两位老人的亲笔签名和年月日等,内容是将他们的房产赠与未成年孙女,并注明在孙女未成年以前由其父(即我本人)全权代理。看到这份遗嘱后我就去公证处咨询是否可以公证,公证员告诉我因我父母去世时间均已超过两个月,遗嘱已失效了,不能公证。
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因我还有一个姐姐,她要和我平分房产合理吗?如果我起诉是否可以打赢,得到房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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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1-06 14:03
委托律师代理,详细来电免费咨询
回复时间: 2016-01-06 14:10
您好,立遗嘱人已经去世,遗嘱不能再进行公证。但遗嘱是有效的,孙女在知晓遗嘱内容后表示接受遗产是可以的。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要求按照遗嘱执行。详情可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6-01-06 14:15
您好,可以起诉,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建议来电咨询,为您进一步分析
回复时间: 2016-01-06 14:15
你好,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回复时间: 2016-01-06 14:23
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回复时间: 2016-01-06 14:29
你好!虽然不能够公证但是遗嘱有效。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即房屋的继承人是孙女,其他人无权继承。如有需要,您可以来电咨询或者带着材料面谈。
追问:

遗嘱中是赠与孙女,和继承有什么区别

回答:

你好!我国继承法规定;有遗嘱的按照遗嘱;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继承与遗嘱不是对立的,只是法律规定的一个顺序。之所以这样规定至尊重被继承人的意思自治,这也是民法的理论之所在。

回复时间: 2016-01-06 14:33
您好,遗嘱有效,按照遗嘱执行
回复时间: 2016-01-06 14:34
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如需代理,可以联系我。
回复时间: 2016-01-06 14:35
在知道后2个月内向法院起诉
追问:

怎么向法院证明是什么时候知道有遗嘱的,没有证明人怎么办

回答:

估计也就是你主张,其他继承人有异议的,应由其他人继承人证明

追问:

如果是谁主张,谁举证,我没有证明

回复时间: 2016-01-06 15:09
你好,需要按照遗嘱处理
回复时间: 2016-01-06 15:15
遗嘱有效。不可以公证,需要法院诉讼确权。可以按遗嘱继承处理。
回复时间: 2016-01-06 15:40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要求继承分割
回复时间: 2016-01-06 16:52
你要有证据证明发现遗嘱在2个月内主张了权利。协商不成请尽快向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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